7月16日消息,据火小律公众号,一重庆案例被告人何某因在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赚取差价获利,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一审判决后,何某并不甘心,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过程中,何某声称所从事的虚拟货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并不构成资金支付结算行为,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文章
百链竞发下半场,BTC Layer2市场该何去何从?
原文作者:Haotian | CryptoInsight(X:) 最近,整个一二级市场都承受着黑云压城般的压抑 […]
比特币渐成战略资产,大国博弈中如何促进其采用?
撰文: 编译:深潮 TechFlow 当特朗普 2024 年在比特币纳什维尔大会上向听众发表讲话时,他阐述了将 […]
比特币 DeFi 的新叙事 一个点对点的可互操作性期权协议
比特币自诞生以来,始终秉持去中心化和点对点的精神。而在现有的比特币DeFi 生态中,大部分协议的模式仍是用跨链 […]